各学院(部、中心):
2012年上半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身份、类别及资助期限
选派身份为以下三类:
1、国家面上项目公派(国家全额资助)
2、国家协议项目公派(国家、学校1:1配套资助)
3、学校公派(学校资助)。
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选派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
2、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学科、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和专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在所在学科方向上有较好的学术积累。
3、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1年1月以前来校),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且业绩较为突出。
4、近五年没有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和学校公派出国,近两年没有享受过学校派出国内访问学者资助。
(二)身份条件
1、申请国家公派的人员,必须在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例如:国家公派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合格成绩为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申请者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2、申请学校公派的人员,要求:
(1)达到学校公派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的合格标准为笔试总分52分(含)以上者可直接派出。
PETS-5成绩未达到52分但达到45分(含)以上者,申请获批后,学校根据成绩资助部分生活费。没有参加过PETS-5考试无成绩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2)有意向性的访学进修高校邀请函。
国家和学校公派均规定获批资助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并不予办理延期,因此,要求申报及遴选入选者均必须能按期派出。
(三)选派类别及条件
1、访问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67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或英语专业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9年3月1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3月1日后出生)。正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能派出。
三、申请、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站,浏览《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40261c2969d64505b7696ba8e4beb41e.shtml),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公派项目,或选择学校公派。个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2012年3522vip浦京集团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附件一)。
2、单位选拔推荐
各学院(部、中心)应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及骨干教师培养等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教师进修学习工作计划安排,择优、排序推荐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良、业绩积累好且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师,提交《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排序表》(附件二)。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学院排序意见,遴选、推荐国家公派面上项目、协议项目和学校公派留学人选。
请各学院(部、中心)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8日前将《2011年3522vip浦京集团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和《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排序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901085, E-mail:szk@hfut.edu.cn。
师资管理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