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教研室工会委员把参加运动会的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之前报到系工会王美琴处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0月30日-11月1日,南区西操场。
二.参赛单位和组别
(一)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
(二)教工组:各院、机关党委、校直各处级单位。
(三)领导组:校级领导、处(院)领导。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标枪、全能(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标枪、1500米)
(二)学生女子(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400米栏、七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200米;标枪、跳远、800米)。
(三)教工青年男子组(8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公斤)
(四)教工青年女子组(7项):
100米、2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五)教工中年男子组(7项):
100米、2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公斤)
(六)教工中年女子组(7项):
100米、2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七)教工老年男子组(5项):
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铅球(4公斤)、实心球投准
(八)教工老年女子组(5项):
400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3公斤)、实心球投准
(九)校领导:4×100米接力
(十)院处领导:4×100米接力(记录名次,不计入总分)
(十一)教工拔河比赛
(十二)离退休人员1500米健身跑及门球
四. 报名办法:
(一)报名:各参赛队应报领队1名,教练员2人。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10月8日下午16:00在体育部召开各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10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填写清晰的报名单(附打印名单一份),报到体育部健身活动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901529,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报名条件: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高职学生、研究生、成教院计划录取的成人教育生(不包括短训班及进修班)、 技师学院计划录取的学生及正式教职工(不包括临时工),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四)拔河比赛各队15名运动员参赛(其中三名女队员)。
五. 教工组按年龄分组报名:
(一)教工青年男子组:40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教工青年女子组:35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教工中年男子组:40-50岁(1958年10月1日至1968年9月30日)
(四)教工中年女子组:35-45岁(1963年10月1日至1973年9月30日)
(五)教工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195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六)教工老年女子组:45岁以上(196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各单位学生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教工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和拔河。不可跨组别参赛。
(二)参加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只可兼报接力。
(三)各院、处须报四名院级领导(男女不限)参加领导组接力。
(四)号码布: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上场,否则一律不准参加比赛。运动员的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备,每个运动员两块(佩带于胸前、后背)。规格:高17cm、宽25 cm。学生组白底红字,教工组白底黑字。
(五)检录(赛前控制中心)
每项目开始前,参赛运动员本人必须接受检录,一般检录时间规定为:径赛提前25分钟,田赛提前30分钟。
(六)竞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七)比赛参照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八)拔河比赛每单位限报一支队伍,教工不分年龄段,采用单淘汰赛,每场比赛三局二胜制。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按各参赛队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学生组录取混合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各前8名。教工组录取混合团体前8名。
(二)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学生组及教工组各项目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实际报名不足8名时,递减1名录取名次,按上限计分;如实际报名不足4人时,该项目取消;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计分;教工拔河录取前8名,其中第3名2队并列,第5名4队并列,按20、15、13、11计入混合团体总分。
(三)破纪录(包括全能项目中的单项)分别加破纪录分。破校纪录加7分,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能按最高档次加分一次,但作为大学生确定的成绩必须由在校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或研究生所创造(成人教育学生超过纪录,不能作为正式纪录申报或确定,无物质奖励,但上述加分的规定正常适用。)。
(四)竞赛纪律规定:
1、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大会资格审查组认定,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赛前取消资格的,不予补报;赛中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该运动员所得名次和成绩,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该项目下面的名次依次递补;赛后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已取得的所有名次和成绩,追回已发的奖品,扣除该单位的团体总分20分,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在大会通报批评。
2、对违反竞赛纪律的处理由资格审查组执行。凡涉及违反竞赛纪律而被取消资格、名次、成绩的运动员,由本单位领队向大会作书面说明,通报全校。
(五)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如遇积分相等,则破纪录档次高者和同档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六)学生各团体总分前八名,教工团体前八名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
(七)学生男子5000米、学生女子3000米的参赛运动员,凡跑完全程者均给予纪念奖。
(八)破记录的运动员均给予纪念奖。
(九)颁奖仪式:
各项目比赛结束后,即由有关领导对本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进行颁奖。
(十)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9个单位(学生4队、教工5队),学生运动员每单位推荐男、女运动员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开幕式、闭幕式
为使运动会开得热烈、精彩,届时,学生组、教工组将按报名先后排序入场,逐队经过主席台接受检阅。队形要求:各代表队出场顺序,(学生在前,教工在后)每队七列排列,不少于28人,超出人数不限。各队选派引导员一名(女生,身高1.60米左右),其后中间为领队,两边为教练员。各代表队须准备不超过100字的入场解说词,随报名表一并交体育部健身活动指导中心。
(十二)教工运动员参赛且有比赛成绩但未获得名次者,在该单位团体总分上加0.5分。凡报名且未参加比赛者,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1分。本规程各项规定请各单位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竞委会。
九.详细规程和报名表可到体育部主页上下载。
内容转自3522vip浦京集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